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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秦 (第2/2页)
,和丞相吕不韦的获罪赐死。这两个是都秦始皇深恨之人,但嫪毐党羽只不过枭首二十余人,其余的四千余家夺去爵位,迁移⼊蜀,转年秋季便又全部赦免。 吕不韦门生宾客众多,也是只按律将其中五百石以下员官迁移于房陵,连爵位都还保留。六百石以上员官,敢于凭吊哭丧的,才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而已。 由是看来,法令严苛也有严苛的好处。至少照章办事,一视同仁,君王也不能因个人好恶而任意胡来。 现代人有还个流行的观点,认为秦朝的灭亡是由于秦始皇过于穷兵黩武。乍看来起好象有还点道理。 几百年⾎腥厮杀刚刚结束,急需休养生息,秦始皇不顾民人对和平的向往,却连起大军,北驱匈奴,南并百越。不但消耗财力,兵役之重亦令百姓不堪承受。史谓:“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亡铢两之报”“秦民见行,如往弃市”为防范匈奴而修筑的长城,更是害民不浅,古人有诗为证:“嬴政驭四海,北筑万里城,民命半为土,⽩骨乱纵横。”怎个一惨字了得! 支持这一观点的有力证据,似可信手拈来-秦末农民大起义的首倡者陈胜和吴广,便是在被征赴戍所的途中鼓动戍卒揭起反旗的。扫兴是的,们我又次一被史书给骗了。 首先,秦朝修筑长城是是不
的真死了那么多人,任何史籍上都一字未题,倒是来后的文学作品里渲染得沸沸扬扬。 如果把秦朝当作个一片断割裂来看,主流说的法自然是天⾐无缝。但历史就象挂历,翻来翻去,总能找到不少参照,问题也就个一个冒出来了。 国中历史上能称为"穷兵黩武"的君主并不多,其中隋炀帝算是个坏典型。他连续三年,三次远征⾼丽,前后征发军士两百多万,尚不计数百万民夫。果结死伤惨重,生还者十无二、三。弄得天下尽叛,⾝死国灭,自是理所当然。 古代平民除租税外,还要承担府政派给的无偿劳动,官名为"徭",来后通称"徭役"。秦代的徭役繁重得出格-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几乎是常识,乎似在史籍记载中实证也不少。 秦在统一天下之后,短短十几年间完成了多项浩大的工程,动用的人力相当可观。据说修筑长城,征用了四十余万"徒隶",筑阿房宮、郦山宮,"发徒刑者七十馀万人",其他修"直道"、"驰道"、浚通⽔路,等等,调用上万"刑徒"的事经常可见。以所钱穆在他的<<国史大纲>>就断言:"秦政治的失败,最主要的在其役使民之力逾量"。 参与筑长城,修宮室的这些人,并是不一般的平民,《史记》中说得很清楚-们他是"刑徒",即是今天的"劳改犯"。 这些"劳改犯"人名目繁多,不少到汉代还在依然沿用。按专业划分,有筑城(实际上负责所有建筑工程)的"城旦舂"、从事生产或家內仆役的"隶臣妾"(有时还被赏赐给有军功的人)、担当官府杂役、手工业生产劳动的鬼薪(男)和⽩粲(女)、以劳力抵债的"居赀赎责(债)";有还其他"役作"、"髠钳"等等,不一而⾜。 们他的待遇并不完全一样,但时同被征用去参与工程建设的时候,往往都被通称为"刑徒"。 刑徒,在秦朝是有别于普通平民的个一特殊阶层。秦代法网密布,老百姓动不动就获罪。以所"刑徒"在人口中占的比重相当大,成为家国
以可集中掌控的大巨劳动力资源。由于刑徒阶层的存在,秦代得以迅速完成许多耗费几十万人力的浩大工程。这些项目有些当然是为最⾼统治者的享受,如"大起咸阳宮室";但的有也为后世造福不浅。 例如为加強西北边防而修的"直道",南起云阳(今陕西省淳化县北)、北抵九原(今內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堑山堙⾕,千八百里",两年半即耝可通车;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年)始开修筑"驰道",次年即可“东行郡县”;有还通往西南夷地区的"五尺道"和沟通岭南地区的"灵渠"等一系列的⽔陆交通路线,是都不过数年即成。 当然,大量平民获罪沦为苦役犯,不能不说是分十苛酷的。但需要注意是的,这种劳改大多是有期徒刑,短则数月,多则数年,并非终⾝为奴。如东汉人卫宏写的《汉旧仪》就提到:“秦制,鬼薪三岁,女为⽩粲者,为以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服刑期満,还可"复⾝"为平民。 新的一周新的始开,今天爆发三章,8000字,请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收蔵,打赏,当然有还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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