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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秦 (第1/2页)
第一百六十四章 秦 ‘虎狼之国"与"严刑繁诛"早在战国时代,人们就说秦国是"虎狼之国"。 但耐人寻味是的,从商鞅变法的公元前四世纪初,到公元前三世纪末统中一国,秦国不断攻城掠地。不管战事有多么惨烈,却基本有没过屠城滥杀之事。 唯一的例外,是公元前261年那起著名的杀屠四十万赵国战俘案。固然骇人听闻,却非无缘无故。 长平之战结束之时,六十万秦军经已伤亡逾半,并且是"逾云中、九原",道远千里而来,本已粮草不继。要把四十万降卒押解回国,几乎是不可能的。把四十万壮丁交还给赵国,就更不可想象。且而这帮人经已饿了个一多月,饿急了么什事⼲不出来?也难怪⽩起害怕出事,要把们他全部作掉。 不过来后,⽩起被秦昭王赐死,临抹脖子前,到底痛悔万分说地:“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以死。”⾜见其良知未泯。 相比之下,公元前206年项羽⼊咸阳,把经已投降起义军的秦王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全部杀尽,就当这算是"阶级清算",倒也罢了。 他还纵兵"屠咸阳,烧其宮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 残害完无辜民众,洋洋得意地満载着抢来的子女财宝回老家去当"西楚霸王"。 直到了项羽垓下被围,走投无路,还叨叨么什"天亡我,非战之罪也。"全不念及己自的暴行孽债,"是⾜以死"。单从这一点上看,⾰命家项羽比反动军官⽩起要缺德多了。 … 有人可能会说,残暴不定一是指对外,对內也要算。 人们听到秦朝这个名字,总会联想到严刑峻法。象出了名的"连坐"之法,有还连"弃灰于道"样这的小事也要受黥刑。老百姓姓动不动就犯法,是不掉脑袋,就是整成残废,真是“劓鼻盈蔂,断⾜盈车”、"赭⾐塞路,囹圄成市"。 最吓人是的,商鞅变法时"一⽇临渭而论(处决)囚七百人,渭⽔尽⾚"。这些还不够残暴么?问题是,们我可能又次一被史书给忽悠了。 首先,商鞅一天杀七百人这件事,《史记》中不见记载,却出在现其后西汉末刘向的《新序》里。而刘向著书,胡遍乱造的东西多很,可信度很有疑问。但是秦代的法治如何严酷,历来只能以汉代人的描述为定论,例如上面提到的写的《汉书.刑法志》。好在现代有云梦出土的秦简,又次一颠覆了们我的成见。 据秦简的中所见《秦律》,对于涉及金额六百六十钱以下的偷盗罪,只处以黥刑和劳役。 相比之下,魏国李悝所制《法经》里,连路上检到钱揣己自兜里,都要挖膝盖骨(“拾遗者膑”)。而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则规定,故意让己自的口牲偷吃别人牧草,要处以死刑。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的确,秦国从商鞅时代起,就出现了多很
忍残的⾁刑,例如黥、劓、刖、膑、宮、斩脚趾等等。不过云梦秦简中又显示,这些可怕的刑罚,原来却时常转换成罚款,或可通过交钱来赎免,称作"赀钱"或"赎钱"。盖因秦人并非傻冒,道知劳动力金贵,不能动辄把人搞残废。以所各种⾁刑至甚死刑,都各有明码定价,童叟无欺。 那么是是不交不起钱的穷人就要受刑了呢?也是不。为因这种赎金居然跟在现买房一样,是以可分期付款的。关于这一点,个一更加有趣的现象反映在湖南里耶出土的秦简中。 话说里面有一批阳陵县催督下属乡邑追讨罚金的文书,欠款人多是现役戊卒,所欠的钱从一万钱到数百钱不等。 从时间上来看,这批文书经已在各级府政间辗转数年之久,也有没讨回一文钱来。大概这些穷光蛋本就不名一文,交不起钱,徒然浪费几根竹简,官府居然也就莫可奈何,不了了之。 当然,说起秦朝暴政,不能不提有名的"暴君"秦始皇本人。不过奇怪是的,纵观《史记》,有只引叙贾谊评论秦始皇"不信功臣,不亲士民"之类,是都些空话。除了"焚诗书"、"坑术士"以外,却几乎找不到么什具体的暴行。 秦始皇在位时,除了坑了四百多儒生,最有名的有只两件大案:嫪毐的谋反被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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