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章 (第2/3页)
为她害羞,替他们感到不好意思。 她没空解释这些,压着嗓子直说:“再不走,黑皮等不到人又要鬼叫了,我可不想听他噜苏。”说着往堤外走两步,背对着公园这边。 “阿蛮,等等!”黛咪鬼叫着,又不忘抛了个飞吻给唐伯夫,匆匆追上前。她扭过头来等黛咪,小心不去碰堤下那双视线,余光一个扫转,就那么不幸…还是撞上公孔雀会勾魂的眼了。他一动不动等在那边,似乎就为了等她这么一个不小心的和他对上眼。她猛一吓,也不管黛咪在后头鬼哭神号,拔腿猛往堤外跑。 这下完了,被那只公孔雀知道她看见他和清纯圣女的好事了! “嘿!你哪条神经不对了,阿蛮?”黛咪好不容易才追上她,弯着腰猛喘气。“就算警察来了,犯法的也不是我们,你干嘛跑得跟逃命一样!” “你还说!叫你快走你偏不,现在可好了,他看到我了,都是你…”谢阿蛮越想越不安,不禁埋怨黛咪。 “人家看到你又怎么样?你以为你是玛丹娜,全世界的人都认识你啊?”黛咪反唇相稽,她就讨厌谢阿蛮这点没出息。 谢阿蛮愣愣,黛咪的讽刺倒是提醒她,唐伯夫并不认识她。也是!那所三流高中,全校师生上上下下少说也有二三千人,尽管她不认为自己很平凡,但在唐伯夫眼里像她这种不起眼的小角色触目皆是,自然不会留心到她。 当然,她也不认为被那只公孔雀注意到是甚么光宗耀祖的事,虽然她并不否认那只公孔雀凭良心说实在是又有魅力又味道十足。 那种“坏坏的”男人,带点邪气和狡狯,浑身却充满性感、叛逆和性格的味道,不但吸引人,而且魅力特殊,令人容易迷恋。祇不过,他们对感情的态度随心所欲,不把爱情当一回事,简直就是不负责任,就像…那只公孔雀。 那只公孔雀自命为风流才子,标榜的不是英俊,而是性感和魅力。他就像一只风流采花蜂,触脚黏满美色的蜜,不论是哪家闺秀千金或花国魁状,祇要被他复眼扫到的,鲜少能逃过他勾魂的迷魂障。 当然,这些都是传说,他从来不对学生出手,这也是为甚么像他这种伤风败俗的败类历经多时依然能在那所三流高中屹立不摇。 而现在,她,谢阿蛮,亲眼证实了这个传说。连那个全校好色男视为宇宙最后一个清纯象征的清纯圣女玛丹娜,竟然也都沦陷入唐伯去哪只公孔雀的魔手了。这要让他们知道,他们一定全会撞墙自杀。 她一直没答腔,黛咪气喘平了,突然睁眼动也不动地看着她;黛咪眼光怪异,谢阿蛮奇怪地瞟她一眼。 “阿蛮,”黛咪靠过来搂着她的肩膀说:“你还没有『经验』吧?为你自己好,我劝你赶紧交个男朋友…” 她茫然涨红了脸,推开黛咪。 “what'swrong?”黛咪不觉得有甚么不对,对她的恼怒迷惑不解,一胡涂,舶来语就掉出来了。 “没甚么,这种事跟你这种‘外国人’说,你也不会懂。” 去他的香蕉黛咪,就是不懂“含蓄”的美。她要真听她的,她倒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黛咪脑袋瓜西化得深,爱情就是“灵rou”合一,把柏拉图老头子的精神爱瞧得值个屁,骂那根本是病态不正常。她不跟她争辩,可也不是完全同意像她这种旁若无人的理论。含蓄!含蓄!这是很重要的,谈情说爱如果不留点余韵,那还能有甚么情趣? 对爱情的态度,她不像黛咪那样“赤裸”但也绝对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梦幻少女似的呓语。她一向不认为一个人能将另一个人记得多牢多坚固,当然,如果对方跟他有仇或者欠了他几百万,那又另当别论。甚么长相忆、甚么此情不渝,套用句黛咪惯用的歇后语…##%$!全是一堆狗屎。 她也从来不认为爱情是甚么神圣的事,充其量祇是半下流的玩意,男男女女就像朝暮反复的娼妓,来来往往玩着不疲的游戏。但尽管如此,在乖戾与讽谑之余,她还是保持一颗朝圣的心,信仰清纯的柏拉图,就像她时常挂在嘴巴里头要说,却懒得解释的“含蓄”…谈爱情,如果不留点余韵生香,甚么情趣就全没了。不过,她也没有将这种信念当成甚么真理或圣谕,死抱在怀里膜拜不放。她对爱情要求的“含蓄”就像这个词句本身所占的地位一样的含蓄征末,祇是杵在那,死拖着一口气在一片凶腾的杀伐声中苟延残喘。 不管如何,爱情在她的观感中,还是存有一丝清纯的,直到她遇见了唐伯夫这个桃花痴,她才知道,除了谈谈“清纯的柏拉图”爱情原来是可以很下流、很rou感的。 眼见为凭,唐伯夫谈情说爱不光是用嘴,他手脚并用;当然,嘴巴也不得闲。她的视力一点二,地上死了多少只蚂蚁,不用弯腰她就可以算得一清二楚。 她发誓!刚刚,刚刚,她千千万万、的的确确看清了那个桃花痴和那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