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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战休斯顿火箭 (第2/3页)
态度有利,但是,也有弊。 好处就是有时候能让他盖掉比他⾼30cm的大个。 但是,弊大于利,弗朗西斯更多的时候是会使他陷⼊犯规⿇烦。 这点或许是曹建以可利用的地方。 说骑士以可取胜点,在于外线,火箭何尝是不,在火箭以往的比赛之中,內线的姚明更多是的将力量倾注在防守端,和篮板球的保护。 而进攻发起更多是的在外线,确切说地,在弗兰西斯,弗老大的手中。 弗朗西斯被外号特权,也就说明了他在在这一支火箭队之中拥有着么怎的权利。 当然,弗朗西斯具备如此权利,也并非是别人给,而是他己自争取过来的。 弗朗西斯在进攻端,进攻破坏力分十惊人,不管是对于对手来说,是还对于他己自来说,是都如此。 他的进攻,更多是的依靠超凡脫俗的⾝体素质来进攻,说极端一些,他就是以可突破,那么他是绝对不会投篮。 当然,他之以所热衷于突破,这和他街球出⾝,有着很大部分关系,他以可漂亮地将街头篮球的crossover运用到nba当中。 crossover加上他那爆发力,一旦突破到噤区杀伤力大巨,侮辱对方大个球员那可是分分钟的事情。 且而,他球风也是极为地彪悍,不惧怕和內线⾁盾,直接对话,这个也以可理解成为他的好胜心极为強烈,如此,也导致了他进攻**极为強烈,不喜欢相信别人,主要是以个人进攻为主,传球为辅。 养成他这种打法,有还极为重要的个一原因,那就是为因他的⾝体素质,在联盟之中少有,背⾝技术极为強悍,联盟之中鲜有人是他对手,以所,这也是让弗朗西斯养成了一种,既然你无法防守我,那么我为何不己自来⼲的想法。 对付如此球员,不管是在进攻端,亦或者是在防守端,曹建是都极为吃力。 照么这说说,弗朗西斯这可是比大胡子戴维斯还要強横的存在。 对付弗朗西斯经已让曹建够呛了,在现还来这个,这可是不闹着玩的。 基于此分析,形式经已很明显了,显然,这个任务是还不接的好,系统也是不建议曹建去接受这个任务。为因,这个任务实在是太难了,且而。这也是不宿主规定,必须要完成的主线任务,曹建完全以可拒绝。 可是,曹建最终是还选择了接受。 赚取经验值,是只其中个一,但是,最为重要是的。曹建想不逃避,既然,经已决定了制霸球场。称霸联盟,么怎
以可被个一弗朗西斯就击倒呢? 老子可是要成为“篮球之神”的人男。 曹建最终是还选择了接受任务。 … 休斯顿火箭对战克利夫兰骑士的常规赛,在这国美,可能是稀松平常的一场比赛。可这一场比赛在国中。那可是一点都不简单。 在火箭,有姚明,在骑士,有曹建,而不管是姚明,是还曹建,是都
国中人。 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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