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章 (第2/3页)
到妖魔鬼怪,高大的身体往外侧挪了挪。 “你可别乱来——” Emma忍住喷笑的冲动,对惊恐的男人一扬眉。“放心,我可不是八点档连续剧里的坏心女配角,会跟学妹抢男人。只是,我真的很讶异你竟然会喜欢上铃兰。” 卢仕杰默不作声。 “我印象中有某人曾经说过,那丫头干瘪瘪,根本不是他的莱…”媚眼斜晚某人。“唉,瞧我真是健忘,一时想不起来是谁说的…仕杰,你记得是谁吗?” 某人气息一梗。“夏晴禹,你很啰嗦!” “谢谢夸奖。”反正她不痛不痒,哈! “温柔之乡”的后门被人悄无声息地打开。 卢仕杰把行李箱拖入门内,关上铁门后立刻把行李一丢,飞奔上楼,来到赵铃兰的房间,小心翼翼把门打开,摸黑走到床边,按下床头 灯开关,却发现床上空无一人。 “不在?” 他狐疑地看了下手表。现在已经半夜两点十八分,是乖宝宝应该躺在床上睡觉的时间! 眉头紧紧皱起,满腔雀跃消失到连渣都不剩,甚至窜起小小的火苗。 “竟然趁我不在时彻夜不归,亏我还这么急匆匆赶回来!” 他迈开大步回到二楼,不死心的在客厅与厨房看了一遍,暗想她会不会窝在某个地方睡着,却依然扑空。 他哼哼哼的走回自己房间,一边掏出手机,准备拨电话给三更半夜仍不知归家的坏小孩,却在打开卧房日光灯后,原本闷闷燃烧的小火苗,像是被浇上一盆水,瞬间“滋—”的熄灭。 “原来在这里。” 他的神情顿时变得柔和,握着手机的手垂了下来。 看见安安稳稳躺在他床上的赵铃兰,因为刺眼灯光而发出模糊咕哝,卢仕杰赶忙关上日光灯,轻手轻脚走到床边,打开柔和的床头灯,坐在床沿,伸手轻轻抚摸两个多礼拜不见的小脸。 然后,他想起稍早之前在香港会场Emma说的话。 过去他交往的女人都是身材丰满、前凸后翘,赵铃兰真的不是他的菜,直到现在依然如此。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却比他曾经喜欢过、那些拥有曼妙身材的“莱”还要…不,应该说更加可爱、更加顺眼、抱起来更加舒服。 “这是对心上人才会有的感觉吧!无论对方长得什么模样,明明不是心目中理想的对象,可是一旦喜欢上就会觉得对方超级顺眼可爱。”他小声呢喃,很幼稚地捏住她的鼻头,在她难受皱眉时立刻放开,看她蠕蠕小嘴继续熟睡,又用食指戳她粉嫩的脸颊,沉沉低笑出声。 “不只是Emma意外,对于喜欢上你的这件事,也出乎我的意料呀。” 当年他与Emma—夏晴禹分手后不久,经由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身材火辣的女子并发展成男女朋友。但是才交往一年不到,对方或许认为对他已经产生影响力,可以尝试改变他了,于是开始劝他放弃经营“温柔之乡”,说是男友经营这种店很丢脸,让她在朋友面前都不敢明讲,于是两人开始吵吵闹闹,过不久便分手了。 当时,他心里实在有股说不出的郁闷,不明白女友为什么无法接受他的工作,为什么总是想要他放弃?为什么只看到“情趣用品店”,而没有看到他对设计衣服的喜爱? 唉,还是把精神放在工作上,事业刚起步,就别再浪费心思交女友,给自己五年的时间打拼努力,反正男人愈陈愈香,不怕没人要! 他如此告诉自己,也因此再也没交女友。 至于他对赵铃兰的感情转变…起初,她从一个受他帮助的陌生女孩,变成他美艳女友的直属学妹,而他因为如狮子般领域性强的个性所致,觉得既然是女友的直属学妹,他也要好好照顾人家才行,于是每回在校园中遇见,总会停下脚步哈啦几句,关心一下她的近况;和女方出去玩。也不忘买纪念品给她,惹得夏睛禹啼笑皆非的问他。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才导致他说出“她不早我的菜”这样的话。 之后,她来“温柔之乡”应征,除了与她相识外,也因为她是服装系,对他的工作有很大帮助,所以他二话不说就录用她。再然后,无意间听到她和房东讨论租屋续约的电话,想到心目中的meimei独自辛苦的工作租房子,他满腔热血开始拂腾,转念一想恰好自己身边没有交往对象,绝对不会发生被人吼着“为什么这女人和你住在一起,你们一定有“jianian情”这种情况,因此一句“要不要来住”就这 样说出口。于是,他的生活中有了她的存在,也渐渐习惯有她的陪伴。 现在若有人问他,他喜欢她吗?他的回答会是— 他并不是喜欢她,而是比喜欢更深入,可是如果说这种感觉是爱,又太强烈了一点。 该怎么形容呢?她就像是一道潺潺流水,缓缓的、慢慢的、悄声无息的,从日常生活琐事里一点一滴渗透他的心。看起来微不足道,但他心里却已经留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