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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4/5页)
她如此思念,只是因为她爱得太深。 她记不清有多少次拿起电话又放下,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不给蒂姆打电话,她驱车来到新泽西州海岸边并不是为了利用一下已经付过款的预订房间…躲避给蒂姆打电话的诱惑才是她来此的真正目的。 而此刻,坐在车里,绕过路面上的一大块冰后,猛然看到面前停着一辆黑色梅赛德斯牌轿车,她不禁怦然心动,多好的车啊,她一直喜欢梅塞德斯的车型,那样典雅流畅。只要有足够的钱,买辆梅塞德斯绝对物有所值,豪华气派而又性脑粕靠。 然而当她凝视着那辆轿车时,又不由得恨起它来,似乎有人把它停在这里专为嘲弄她。因为她想起,为了这种梅塞德斯车,她跟蒂姆不知争吵过多少次,最后才同意他弄一辆,但是只能租。算来算去,她总觉得租车划算、合理,而蒂姆当然是希望直接把车买回来,从经济实惠的角度看,这实在是愚蠢至极的行为。 天哪!应该数到多少号了?她忘了看房子的门牌了。 莫莉朝后视镜看了最后一眼,把吹到脸上的,光泽迷人的鬈发拨开,又撅起嘴唇,发现自己把下唇上的口红全吃光了,可能是因为在第九出口附近别的车冲入她的车道时,她过于紧张把嘴唇咬得太厉害了吧! 不过,尽管如此,她看上去还不太糟,只是有点儿疲惫而已,比三周前轻了五磅,稍梢有点黑眼圈儿,那是过多的不眠之夜、过多的眼泪造成的!她开始伸手在包里找口红和化妆盒,摸着摸着,她意识到自己在干一件毫无意义的事。要知道,此刻她是在新洋西州的大洋城,二月寒天里独自一人上路,这会儿涂口红简直无异于对牛弹琴。 她来这里是为了休息,也是一种解脱,去去晦气。她将要在乡间的木板便道上散步,即使有大风警告也还是要去, 真无聊!她会睡懒觉,吃得过饱,也会天天流泪,直到蒂莫西的影子远去,记忆从她脑海中消失干净为止。 在这里,可以全无她那颇有心计的母亲或是女友艾丽丝·安妮的电话打扰。艾丽丝,安妮本来是要在她的婚礼上做伴娘的,这女孩特会利用这些场合结交权贵,虽然除了在莫莉寄给她的照片上见到以外,她以前从未亲眼见过蒂姆颇有声望的哥哥马修,但是她一直相信婚礼上她会有机会的。然而婚礼取消了,艾丽丝·安妮会责备莫莉毁了她的一个绝好的社交机会,莫莉要为此负责、 当初艾丽丝·安妮不就是在她叔叔乔纳森的葬礼上认识了她上一任男朋友吗?也只有艾丽丝·安妮才把一次葬礼,或是她最要好的朋友的婚礼当做千载难逢的“猎夫”时机;’莫莉把手伸到后座去拉她的装衣服的大包,从座椅的背上翻过,放在她身边的座位上;然后再伸手去抓那个装过夜用品的小箱子。不过两个晚上,带两个大包!每次总是想多带点衣服的想法是她最大的失败;每次外出,她最头疼带衣服,要费心去想,去决定什么是急需的,而怎么样又算是带得太多了。 于是,最后,只好带上每件衣服。 记得去年11月,他们忙中偷闲,去纽约过周末时,蒂姆尽管唠唠叨叨,还是好脾气地一件件收拾行李,最后装满了三大箱秋季和冬季的衣服,因为莫莉说11月份天气多变,她必须准备得充分一些。 但那时至少有蒂姆为地扎箱子,这会儿只脑瓶自己了。所以,当她站在车门外,审视着那盘旋而上高高的结冰的楼梯时,不由得又诅咒起蒂莫西。菲茨杰拉德来,尽管此时她 暗暗希望的是他们能像原来计划的那样一起来. 因为蒂姆肯定会喜欢这个地方。 埃玛琳旅店是挺可爱的,即使是在冰冻的暴风雪之中;也许正是在这冰天雪地之中,她才显得尤为可爱;在这个湿漉漉阴沉沉的下午,没有什么光,似乎光亮都聚焦于耀眼的冰花上面,冰附着在每一处显示浪漫情调的华而不实的装饰,每一处木雕的花纹,以及弯曲的门廊的雕花栏杆上,使整座建筑变成了奇妙的冰雕甜点心。 蒂姆喜欢老房子:作为建筑师,他很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颇为另类,他倾向于个性化的设计,不喜欢那种千篇一律的使用大幅玻璃以及崇尚豪华、多功能的倾向,他最近的一个设计项目曾在不止—家建筑杂志上被提及,莫莉也非常喜欢,那是一间不大的维多利亚式的工艺品商店,同时又是;店主的家:当然,他也参与过一些购物中心的设计,不过,只有那些别具特色的设计项目才能让他全身心投入。 是的,他肯定会喜欢埃玛琳旅店这种风格的。 莫莉摇摇头,当她意识到自己还站在马路上时,不由得开始发抖,太冷了。装衣服的大包从她肩头滑下,那塞得鼓鼓的装满了过夜用品的小箱子溜到了胳膊上。最后瞅了一眼结冰的台阶,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慢慢走过去. 猛然间,她跌倒在衣服包上。 右脚踝骨一阵钻心的疼痛,咬紧牙关骂了起来:“蒂莫西·菲茨杰拉德!你这个该死的,我诅咒你!”随后,她又觉得自己真是可笑,还这么唠唠叨叨,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和蒂姆有什么关系呢,真是的!最近这三周以来她总是这样恨恨地诅咒,已经成习惯了;周末出来正是为了摆脱这个 和其他几个“不良”习惯,诸如在烤炉上多放一个土豆或在餐桌前多放一套餐具,做完后才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还有在半夜里睡不着时走来走去;有时一觉醒来转身向另一侧靠去,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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